现在的 95 后指挥不动,下班准时走,活安排不下去只能自己干,怎么办?
上面的这个问题,是知乎上一位网友提的,题主看资料是个企业管理者。我爹是 92 下海的知识分子,当年和几个合伙人创办的企业曾经做到过业界龙头的地位。我也创办了以一家公司,公司里也有百十名员工,当中有不少 95 后,所以我想我有资格来分享些经验。
先说我的观点,在我决定创业的时候,我爹告诉我许多他当年在企业运用过程中所坚持的准则,其中两条就是:
- 让每个人得到他想要的;
- 坚决不白嫖员工的劳动力。
现在很多雇主没读过《资本论》,却把 19 世纪欧洲资本家榨取工人剩余价值那套学了透。总觉得工人应该随叫随到、做牛做马。这种做法在八九十年代还能行得通,因为那个时期人口红利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完善等多重因素叠加,致使劳动岗位短缺,劳动力富余,迫切渴望改善自身经济条件且缺乏相关知识的人们大量涌入各类血汗工厂。
他们在没有必要防护的情况下从事有毒作业,承受着长时间的超负荷劳动,忍受着与家人天各一方的痛楚,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直到今天任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比如那一代人的工伤问题,以及留守儿童问题。
最大程度的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在企业主看起来很美好,但是这是不可持续的,经历了二十世纪初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之后,各国资本家都逐渐认清了这一点,于是开始通过提高工人福利来缓解矛盾。但是很多中国人却没看懂。
话说回来,一个员工卖给企业的时间只有八小时,八小时之外的时间由他自由支配。如果你想让他在业余时间继续为你创造价值,那就应该把价格也就是加班工资提上去。如果你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你就要考虑一下你的公司是否还有必要运营下去。我创办的公司算是一家小型科技企业,我经常和我的兄弟姐妹们说的一句话就是一-按照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你们在步入公司的那一天起,你就把你创造财富的能力作为商品卖给我了,你工作期间所创造的效益就是你的价值,而我付给你的工资就是你的价格。如果你的能力达不到我的要求,我会辞退你;如果你的价值高出了我所支付的工资,我会给你调薪,否则你就会炒掉我。
同时,在一个团体中把每个人安排的合适的位置是个技术活,但是如果你真正了解到每个人的需要之后,你就会发现这件事也没那么难。我的公司员工大多是年轻人,他们当中有些人很需要钱,那就给他多安排一些工作,而且明码实价,这样的年轻人往往几年之后都会离开这里另谋高就。对于离开的人,我们一般会给开一个欢送会。对于有能力离开的人,我们都会开开心心的送走。因为我对每个人的能力要求有下限,也有上限,当他的能力超出我的需要的时候,他的能力在我这里就成了屠龙之术,而在其他的地方能为他自己换取更多的收益。
而有些人并不需要钱,我的公司在天津,我早就说过天津人对走上人生戴峰这种事并不热衷,只要能保障仁饱一倒儿,乐呵乐呵就成,公司员工当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我的要求就是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交办的工作按时完成,对得起这份薪水就行。秉承着上述原则,我公司这两年的运营状况基本令我满意。
工作这种事,是个双向选择,你想让部下听指挥,首先要想清楚对方为什么要听你指挥,阿凡提想让驴子向前走,还要在前面挂个胡萝卜,你连胡萝卜都不挂就想让人家加班?
话说回来,我很反感动不动让员工加班的公司。
现在很多年轻人住的很远,加班晚一点,回家可能就是深夜,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加班占用了人家的社交休闲时间,短期来看可能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效益,但是放在长期来看并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而且现在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动辄就大谈从前的工人如何吃苦耐劳,但是却忽略了让人吃苦耐劳的前提当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了足够的获得感。
五六十年代,进了工厂就等于一步登天,那个时代企业办社会,你进了工厂就意味着能分到房子,生病了能报销,生了孩子可以送到单位的托儿所幼儿园,再大了送子弟学校上学,企业解决了你一切后顾之忧,你只管好好工作就行了。下了班,没什么四小时通勤,职工宿舍距离厂区往往只有几分钟的路程,你甚至可以吃完午饭回家睡午觉。晚上下班,业余文化生活单位也管了,很多单位有体育场,还有电影院。那个时候,很多企业确实有很多义务加班,甚至周末还组织义务劳动,但是大多数工人都乐于接受。为啥,企业让工人没有了后顾之忧,多加点班不算啥。
今天的企业有能做得到的吗?
即便到了改革开放以后,很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像老黄牛一样任劳任怨也是有前提的,那是个时候城乡差距大,在城里辛苦几年,就可以在家乡盖起像样的房子,让家人生活跃升一个档次。今天的企业又有谁能做到呢?
如果哪家企业能保证他的员工一年的收入是当地平均房价的三十倍,我估计大多数员工都不会拒绝义务加班。如果做不到,就不要想着白嫖。
我自己的公司里,我做不到让员工有大的获得感,但是我竭尽所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小困难。比如说,我从不禁止员工下班后在公司娱乐,甚至还腾出一间会议室,供大家打牌。因为我常年健身,我与他人合伙在公司所在写字楼里开了一家健身房,在我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我都会送会员卡给他们,鼓励他们业余时间去锻炼身体,他们身体好了少生病,也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效益。
而且做个中层管理者也要想清楚一个问题,你让下属加班,那么加班会给你和他带来多大的收益?很多时候,高层并不清楚这个工作是哪个员工加班加点干出来的,只知道是那个部门干出来的,这就导致一个结果,工作做好了,在高层面前露脸的是部门领导,升职加薪的也是部门领导。既然你把好处拿了,还让别人干活,是不是有点不地道。
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你不能让别人得到他想要的,你就不可能指挥得动他;如果好处被你全占,那么工作只能你自己干!